机关各党支部书记、支委:
一、各党支部推选纪检委员候选人。
1、根据学校要求在党总支设专职纪检监察员(不能与支部专职纪检员重叠)。要求每个党支部推报一名候选人。务于4月11日上午10点前发到机关邮箱 cyjgdzz@163.com
2、各党支部设置兼职纪检监察员。由支部组织委员兼任;机关党总支下属的人事学报党支部、计财审计党支部、学工部团委党支部、继教学院党支部、教务处党支部、物资处党支部设立专职纪检监察员。
3、部门行政负责人不能担任党总支或党支部专职纪检监察员。
4、各党支部设立专职纪检监察员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,把关心学校建设,热心纪检监察工作,作风正派,具有较高群众威信的同志推选为专职纪检监察员。
二、4月12日9点副科以上干部、党支部书记到附院参加会议。
1、按学校安排4月12日(星期六)上午9:00,在附属医院门诊5楼会议室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。参会人员:副科级及以上人员(含教研室、研究室、实验室、实验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)、学生代表。4月12日上午8:45准时入场,带笔记本和笔做好学习记录。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负责签到。
2、参会人员不得请假;确有事不能到场的要在4月11日上午11点前向党总支书记书面请假(处干部须向主管校领导请假,批准后将书面请假报党总支)。学校对无故不到会人员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。
三、各党支部书记、支委要认真学习落实承医群组发(2014)6号文件精神,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工作。
四、落实“六个一”和“读学看听”要求,看看哪些做了哪些还没做,没有做的要尽快落实。各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、志愿活动情况等要随时备查。
五、机关各党支部到学校组织部领取本单位的正处级干部(不含保留待遇人员)学习资料《毛泽东在河北》。 |